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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投资可获政府资金补助
2010-03-19 07:17  来源: 钱江晚报 作者:  编辑: 周征文

  社会投资,可获政府资金补助

  对五城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停车场(库)项目,按照规定补助程序,根据停车设施类别给予定额资金补助,资金来源由市、区各承担50%。

  当然,接受政府补助建设的停车场所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,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。

 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获得经济补助后,不能擅自占用停车场设施或挪作他用。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;逾期不改正的,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使用功能。

  另外,接受政府补助建设的停车场所得在停车出入口明显处设立“政府补助公共停车场所”的标志,对其公共开放性也要实行群众监督。

  投资者表示,许多问题尚待完善

  去年下半年杭州市建委就曾提到,民营资金建公共停车库,一个车位最多补助2万元(详见本报去年6月5日A2版)。这个优惠,对投资者来说,有吸引力吗?

  杭州一家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这个政策对民资是个极大的支持。但也有许多问题要考虑。偏的地方,车流量少,成本难收回;市中心需求大,对设备的要求更高,补贴不够;老小区旁建停车场,的确有需求,但一般都是150块包月,企业肯定承受不起;还有一个问题是,市中心建停车场,也许在公示时就被居民否决。”

  针对这一点,《意见》也提到,杭州将有社会停车场(库)建设联席会议制度,不断完善遇到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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